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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选拔我校2016级学生赴浙江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8年05月16日    阅读次数:

关于选拔我校2016级学生赴浙江大学交流学习的通知

各相关学院:

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,根据《浙江大学接收浙江科技学院委托培养本科生协议书》相关规定,我校将从2016级学生中选拔15名学生,赴浙江大学进行一学年的教学培养。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选拔专业及名额:

土木工程专业:3

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:3

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:3

汉语言文学专业:2

英语专业:2

财务管理专业:2

二、交流学习期限

2018-2019学年(20189月—20198月)。

三、培养方式

1.由浙江大学编入相关专业班级,按照浙江大学管理办法纳入浙大求是学院管理;

2.学、杂费及住宿费等按浙江大学收费标准由浙江大学预收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的学生奖、助学金项目,仍由我校根据相关政策评定;

3.学生在浙江大学完成一学年的学习后,返回浙江科技学院继续学习。浙江大学同时将学生的学籍管理档案、学习经历证明及其他材料一并转交给我校。

四、选拔条件

1. 思想品德优秀、理想信念坚定、诚实守信、品学兼优、身心健康,无违法违纪行为,能够适应第二校园学习生活;

2.无不及格必修课程,已修读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前30%

3.已通过大学英语四级。

五、选拔方法

1.符合我校选拔范围及要求的,经家长同意,自愿填写申请表,并在521日前交到各学院教务办公室。

2.根据报名学生情况,根据已修读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排序,各取选拔专业的前5名作为候选名单。

3.对候选入围学生学院组织面试。面试成绩(百分制)的40%+已修读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的60%得学生总成绩。按总成绩由高到低录取,额满为止。

4.选派名单确定后,学院进行公示。

5.公示无异议,530日前,学院报送教务处选拔学生名单。

6.选派学生赴浙江大学,第三学年参与浙江大学的教学培养。

7.交流学习结束,学生回浙江科技学院原专业继续学习。

 

各学院高度重视,做好宣传、发动、报名组织及选拔工作。

 

附件:浙江大学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


浙江大学交换生项目学生报名表

 

 

姓名

 

性别

 

出生日期

 

政治面貌

 

学号

 

身份证

号码

 

民族

 

电子邮箱

 

手机号码

 

QQ号码

 

家庭住址

 

家长姓名及联系方式

父亲

 

联系电话

 

母亲

 

联系电话

 

其他(如监护人)

浙江科技学院就读现状

学院

专业

班级

 

 

 

申请交流

原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

 

以下几栏由学院填写:

已修读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

 

已修读必修课程

加权平均分排名

 

是否通过

英语四级

 

面试成绩

 

总得分

 

所在学院推荐意见

 

 

 

 

  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: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(公章)